薛刚凌,女,湖南辰溪人。中国政法澳门新菊京妖乐城法学博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澳门新菊京妖乐城工学学士。现任中国政法澳门新菊京妖乐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廉政建设”项目专家组成员。从事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工作,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3年1月,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薛刚凌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军事法学
学术观点
首次对中国现行行政主体理论提出批判,主张建立以行政多元为基础的行政主体理论和制度,并重新予以功能定位;最早研究行政诉讼类型,认为行政诉讼类型化是行政诉讼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并要与公共行政的发展相匹配;主张行政法研究必须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关注公共行政运行及改革实践,行政法的发展模式应选择以利益调整为主的制度建构模式;
认为行政体制改革可以适当从政治体制改革中剥离,并第一次提出行政体制改革为社会回应型和法律推进式改革,应以权利与权力并重,以管理自身规律为指导,以大规模变迁的方式重构行政实体制度,并对府际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指出行政程序制度的核心价值是工具理性和沟通理性,其实现需要相应的理性文化和与之匹配的社会基。环ㄖ温肪妒且桓龈丛拥南低彻こ,应考虑中国国情,采用实体法治为主,兼顾程序法治的法治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