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与经办银行联系,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
3、学校设立了园丁助学基金,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5、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社会资助。
6、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获奖面可达学生总数的30%,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1000元/人•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