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ㄖ毕绞、自治区)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第二十二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ㄇ、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分科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施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裨,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有选考科目的。ㄗ灾吻、直辖市),按该。ㄗ灾吻、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笠杂⒂、日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ㄊ校┩兜德既」嬖蛑幸讶范ㄗ酆戏郑ㄗ酆铣杉ǎ┘扑愎嬖虻,则按照考生所在。ㄊ校┕娑ㄖ葱,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兜党杉ㄏ嗤,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韵嗤蛞来伟从镂、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ㄊ校┩兜德既」嬖蛭慈范ㄗ酆戏郑ㄗ酆铣杉ǎ┘扑愎嬖虻,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酆戏窒嗤,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韵嗤蛞来伟从镂、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ㄗ灾吻、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ㄗ灾吻、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条 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湘潭澳门新菊京妖乐城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