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2.初试: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3.复试:2012年4月中下旬。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倚2怀械T鹑。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相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非常欢迎全国各地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特别欢迎汉族等母语非藏语的考生报考我校中国少数民族史(藏族历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传统学科研究生。
(四)报考我校传统学科专业的考生,外语科目可选择英语,也可选择梵文,报考非传统学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考英语考试。
(五)传统学科的专业基础课分“藏语文与现代汉语基础”(611)、“现代汉语与藏语文基础”(612)两套试卷供考生选考,两套试卷科目代码和内容均不相同,具体为:“藏语文与现代汉语基础”(611):藏语文基础内容占70%,现代汉语基础内容占30%;“现代汉语与藏语文基础”(612):现代汉语基础占70%,藏语文基础内容占30%。“藏语文与现代汉语基础”(611)中的70%的藏语文必须用藏文答题,30%的现代汉语必须用汉语答题;“现代汉语与藏语文基础”(612)中的70%的现代汉语基础必须用汉语答题,30%的藏语文必须用藏文答题。
(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的专业课“藏语言文学”分为藏文卷(802)和汉文卷(803),命题语言和内容均不相同,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藏文卷(802)必须用藏语答题,汉文卷(803)必须用汉语答题。
(七)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91)6338411(西藏澳门新菊京妖乐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拉萨校区),邮政编码:850000。
(八)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页http://www.utibet.edu.cn/或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utibet.edu.cn/,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九)如有招生政策的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