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既」碳岢“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忌己俗艹杉=文化联合测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核+加分。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10分,B级每科目加5分,C级和D级均不加分。
2.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加50、40、30和15分。
4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大赛,获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体育个人项目前三名)以上的考生,分别加30、20、10分;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考生,加3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5-88583910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本章程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邮政编码:224005
咨询电话:4001580515、0515-88432105、88583915(传真)
网址:http://www.yctei.cn
电子邮箱:ycfyz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