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创作/设计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 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澳门新菊京妖乐城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澳门新菊京妖乐城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三、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 院系 | 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限额(名) | 学费标准 |
135107 美术 |
中国画系 | 中国画创作研究(人物、山水、花鸟、综合) | 75 (准确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招生人数等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再分配) |
20000元/生.学年 |
版画系 | 版画创作研究 | |||
雕塑系 | 雕塑创作 |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跨媒体艺术 | |||
专业基础教学部 | 基础教育教学型人才培养 | |||
公共艺术学院 |
公共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
壁画、漆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
美术教育理论与创作研究 | ||||
135108 艺术设计 |
当代陶艺创作与理论研究 | |||
设计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
建筑艺术学院 | 城市设计 | |||
景观设计 | ||||
环境艺术设计 | ||||
135107 美术 |
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 | 视觉中国创意媒体 | ||
135107 美术 |
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中心(艺术现象学研究所) | 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意 | ||
135108 艺术设计 |
文创设计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 | 文创设计制造业协同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 |
四、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考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使用)并网上缴纳联考科目报考费。
3.现场确认:2014年7月11日至14日期间,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
(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