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体育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教学点: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333号
三、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序号 | 专业名称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 | 三校生 | 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 | 退役士兵 | 专业招生人数 | 学制 |
01 | 竞技体育 | 22 | 3 | 35 | 0 | 60 | 3年 |
02 | 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 | 0 | 30 | 10 | 0 |
40 | 3年 |
合计 | 100 | 3年 |
招收项目:水上项目(帆板、帆船、滑水、皮划艇、赛艇)、射箭、射击、排球、篮球、足球、手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棒球、垒球、曲棍球、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田径、游泳、水球、柔道、摔跤、举重、跆拳道、体操(蹦床、技巧、艺术体操)、武术、马术、拳击、跳水、轮滑、军体、国际象棋、高尔夫。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入学后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
1.在高中阶段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十六名(含)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十二名(含)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城运会、全国青少年最高级比赛前三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
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的免试申请表。
3.免笔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
1.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2.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
3.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总分=合成分。
(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
1.参加《统一入学测试》,具体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
3.《统一入学测试》成绩×20%+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80%=合成分。
(四)录取规则:
1.免笔试考试录取率不得超过总计划数50%;
2.考生须达到我院当年划定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资格线;
3.所有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计划及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杉ㄏ嗤醋ㄏ钅芰Ψ、专项素质分、文化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8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考试费26元/科,体育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20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