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
2.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 | 科目一 (参加全国统考) |
科目二 (参加全国统考) |
科目三 (学校自命题) |
科目四 (学校自命题) |
学科教学(语文)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4-英语二 | 333-教育综合 | 801 汉语与写作 |
学科教学(数学) | 802数学综合 | |||
学科教学(英语) | 803英语专业综合 | |||
学科教学(物理) | 804物理综合 | |||
学科教学(化学) | 805化学综合 | |||
小学教育 | 806小学教育专业综合 | |||
学科教学(思政) | 807思想政治专业综合 |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B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h.nxtu.cn/)进行查阅。
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学制、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00元/年。
2.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具体以下达的指标为准)、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具体以自治区、学校当年文件标准为准)、助学贷款、三助岗位,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其他
1.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
2.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3.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53
通讯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文化巷宁夏师范学院文苑校区
邮政编码:756000
联系部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楼403室
联系电话:0954-2023221
E - mail:nxsfxyyjs@163.com
网 址:http://yjsh.nx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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