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2017年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澳门新菊京妖乐城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八、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省份分科类确定自主招生各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上网公布。
九、优惠政策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坏陀诘钡赝评嗟谝慌伪究坡既》质撸惶乇鹩判愕淖疃嗫山抵恋钡赝评嗟谝慌伪究坡既》质。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坏陀诘钡赝评嗟谝慌伪究坡既》质。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ㄇ、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澳门新菊京妖乐城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