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48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文件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价费[2006]185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贷、减、补、帮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与帮扶体系,统筹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等不同渠道的资助资源,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
1. 学费减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 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5. 学校奖学金:最高可获得奖学金2000元/年
6. 少数民族学生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
7. 企业奖学金以及其他类别的奖学金:1000~5000元/年
8. 勤工俭学: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9.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最高8000元/年,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与家长共同到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400-8817-519
官方微信公众号:czgc1958
招生传真:0519-86332038
电子信箱:zs@czi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www.czie.edu.cn/zs
2020年高考普招官方QQ群:106483035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