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4.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5.外语语种限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复查:新生入:,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没有参加高考体检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统一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专业为7500元/生/年,二年制专业为9800元/生/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年(六人间)。
第二十条:学院奖助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生/年;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澳门新菊京妖乐城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
咨询电话:0395-3226819
QQ在线:3191295828 1368189481 3050962584
学院网址:http://www.lsgx.com.cn/
学院信箱:zb@lsgx.com.cn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107国道和文明路交叉口
邮编:462000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