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3949
基本概况: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地处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占地面积690余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5万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下设11个党政管理部门及13个教学教辅机构。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大类,41个大专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全院共有466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副教授12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18人,占比46.8%,“双师”素质教师占比66.7%。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及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汉中市专家工作站1个,校内设有6个综合实训中心。并建有临床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和附属医院、汉中溯源司法鉴定所、汉中职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与企业、行业合作共建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230余个。
第四条:办学地点: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邮政编码:723002。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招生范围: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7。ㄗ灾吻┱猩。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九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ㄗ灾吻┱猩旃抑贫ǖ穆既≌策和有关规定,在各。ㄗ灾吻┱猩鞴懿棵诺耐骋蛔橹,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ㄗ灾吻┕娑ū壤髟目忌蛋,依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细裰葱泄嫉恼猩苹。
第十二条 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生源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以总分优先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ㄒ德既÷詈笤俚骷谅既〉诙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报考师范类的考生按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参考标准,请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第十六条 各。ㄗ灾吻┑穆既」ぷ鹘崾,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