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兔癜熘兄把J辗驯赴敢约白∷薹押俗加泄匚侍獾耐ㄖ罚ㄔ练⒏募鄹瘛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园林技术专业学费 16000元/生·学年;服装设计与工艺、空中乘务、新闻采编与制作、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学费 16800元/生·学年;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音乐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舞蹈表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9500元/生·学年、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198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1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元或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奖助学金设置符合学院规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申请老校长奖学金、曾近义教授奖、迈克奖学金、毕漪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学习优秀奖、优秀干部、工作优秀奖等奖项。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373721、82373759
传 真:020-82373751
电子邮箱:hlu.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lu.edu.cn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张国林
监督电话:020-89167510
传 真:020-82373751
电子邮箱:slhldw1@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私立华联学院授权私立华联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ㄇ、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ㄇ、市)的规定为准。